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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亚峰会西安宣言(全文)
2023-05-19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点击:[]

2023年5月18日至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托卡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扎帕罗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在西安共同举行中国-中亚峰会。

各方在热烈、友好和相互理解的气氛中全面回顾中国同中亚五国友好交往历史,总结各领域互利合作经验,展望未来合作方向,并声明如下:

一、各方一致认为,中国同中亚五国保持富有成效的全方位合作,符合六国和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着眼地区各国人民未来,六国决心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

二、各方宣布,以举办此次峰会为契机,中国-中亚元首会晤机制正式成立。峰会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为一方,中亚国家按国名首字母排序为另一方,双方轮流举办。各方愿充分发挥元首外交的战略引领作用,加强对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各方将加快推进中国-中亚机制建设,在重点优先合作领域尽快成立部长级会晤机制,充分发挥本国外交部门作用,研究成立常设秘书处可行性,全方位推动中国-中亚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三、各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互予理解和支持。中方坚定支持中亚国家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各国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采取的各项独立自主的内外政策。

中方支持中亚国家间加强合作,高度评价中亚国家元首协商会晤机制,认为该机制是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高度评价中亚国家为维护地区及世界和平发展所作重大贡献。

中亚国家高度评价中国共产党的宝贵治国理政经验,肯定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对世界发展的重要意义。中亚国家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

四、各方一致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和宪法制度意义重大,坚决反对破坏合法政权和策动“颜色革命”,反对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

各方强调,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和价值。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治理模式是一国主权,不容干涉。

各方认为,立法机构交往对促进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全球合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各方高度评价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对引领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将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为新起点,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同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吉尔吉斯斯坦“2026年前国家发展纲要”、塔吉克斯坦“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土库曼斯坦“复兴丝绸之路”战略、“新乌兹别克斯坦”2022-2026年发展战略等中亚五国倡议和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形成深度互补、高度共赢的合作新格局。

六、各方认为中国同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潜力巨大,愿充分发挥中国-中亚经贸部长会议机制作用,全面提升贸易规模。挖掘中国-中亚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潜力,拓展数字贸易、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

各方愿提升经贸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贸易发展,促进贸易结构多元化,简化贸易程序。

各方注意到共同制定中国-中亚新经济对话战略的重要性,包括采取相应举措保障贸易畅通,扩大各国产品供应量,建立产业合作共同空间。

各方愿推动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合作发展,加快数字和绿色基础设施联通,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合作可持续发展。各方愿研究建立绿色投资重点项目数据库的可能性。

各方宣布成立中国-中亚实业家委员会,支持贸促机构、商协会及相关组织在贸易投资促进方面密切合作,为促进中国同中亚国家经贸合作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各方愿定期举办中国-中亚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升级中国同中亚国家投资协定,鼓励扩大产业合作,提升地区产业发展水平,维护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效率,创造共同价值链,鼓励提高本国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公平性、透明度、可持续性,持续打造市场化、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七、各方商定逐步有序增开航班,研究中国-中亚合作商务旅行卡等人员往来便利化举措可行性。加快推进现有口岸设施现代化改造,研究增开口岸,实现边境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全覆盖,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通关便利化等合作交流,积极发展地区物流网络。

各方强调,应巩固中亚作为欧亚大陆交通枢纽的重要地位,加快推进中国-中亚交通走廊建设,发展中国-中亚-南亚、中国-中亚-中东、中国-中亚-欧洲多式联运,包括中-哈-土-伊(朗)过境通道,途经阿克套港、库雷克港、土库曼巴什港等海港的跨里海运输线路,发挥铁尔梅兹市的过境运输潜力。

各方愿共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包括新建和升级改造现有的中国至中亚铁路和公路。

各方指出完成中吉乌铁路可研工作的重要性,将推进该铁路加快落地建设。各方同时指出,建设中哈塔城-阿亚古兹铁路以及保障中吉乌公路畅通运行,实现中塔乌公路和“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公路常态化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指出,研究制定从中亚国家往返东南亚和亚洲其他国家的最佳过境运输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将采取有效举措提升包括边境口岸在内的过货量,构建中国同中亚全方位、复合型、立体化、绿色低碳、可持续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八、各方愿深挖中国同中亚国家农业合作潜力,促进农畜产品贸易。中方愿增加进口中亚农产品的种类。

各方愿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加强节水、绿色和其他高效技术应用和先进经验交流。

各方愿推动在荒漠化土地和盐碱地治理开发、节水灌溉、病虫害防治、畜牧兽医等领域开展技术与人才交流合作,增强农业系统可持续发展韧性。

各方欢迎2023年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国际粮食安全会议的倡议,注意到在气候变化背景下于2023年3月9日至10日在阿什哈巴德举行的国际粮食安全合作会议成果。

各方重申愿共同努力保障气候变化条件下的粮食安全,指出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等更加生态的方式开展农业的重要性。

各方指出共同完善在减少贫困、提高就业、增加收入和创造劳动岗位等方面政策的重要性,愿加强上述领域合作,出台有效社会帮扶政策,开展专家和业务交流。

九、各方支持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扩大能源全产业链合作,进一步拓展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传统能源领域合作,加强水力、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合作,深化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实施绿色技术、清洁能源等项目,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各方指出稳定的能源供应对发展经贸投资合作的重要性,支持加快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

各方指出,能源合作是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方注意到关于制定旨在发展低碳能源的联合国战略,以及在联合国主导下制定优先发展氢能国际合作路线图的倡议。

十、各方愿继续巩固教育、科学、文化、旅游、考古、档案、体育、媒体、智库等人文合作,推动地方省州(市)交流,促进更多地方结好,丰富青年交流形式,开展联合考古、文化遗产保护修复、博物馆交流、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等合作。

中方邀请中亚五国参与实施“文化丝路”计划,促进民心相通。

各方指出进一步加强旅游合作和共同制定中国-中亚旅游线路的重要性。

各方认为应进一步深化卫生医疗合作,推进中医药中心建设,开展草药种植及加工合作,打造“健康丝绸之路”。

各方指出在生物安全、危险传染病预防等领域扩大合作的重要性,支持关于在联合国主导下建立国际生物安全多边专门机构的倡议。

各方强调加强人文合作、促进民心相通具有重要意义,欢迎中国同中亚国家人民文化艺术年暨中国-中亚青年艺术节启动。

各方支持推动高校和大学生交流,支持举办青年文化节、论坛和体育赛事。

各相关方将积极推动互设文化中心。中方愿继续向中亚国家提供政府奖学金名额,组织相关领域专业人才赴华参训、进修和交流。各方愿促进“鲁班工坊”职业教育发展。

各方鼓励拓展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

十一、各方重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作为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地位和基本法律遵循,强调各国应恪守《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和制度框架,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共同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各方支持在气候变化适应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开展更紧密的合作,强调共同实施绿色措施是减缓气候变化影响的有效途径。

各方愿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协作,深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以及地震科学技术等领域交流合作。

中方欢迎2022年7月21日在吉尔吉斯斯坦乔蓬阿塔举行的中亚国家元首协商会晤上通过的中亚《绿色议程》地区方案,各方支持实施绿色技术领域的地区计划和项目。

各方指出,202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1届大会通过的由吉尔吉斯斯坦提交的“加强山地冰川监测研究”决议、第76届联合国大会关于宣布2022年为“国际山地可持续发展年”的决议及第77届联合国大会“山地可持续发展”决议宣布在2023年至2027年实施《山区发展五年纲要》具有重要意义,高度评价2022年9月19日在纽约举行的山地可持续发展高级别会议对加强山地议题国际合作与落实的重要作用。

各方指出,塔吉克斯坦提交的关于宣布2025年为国际冰川保护年的联合国大会决议具有重要意义,高度评价2023年3月22日至24日由塔吉克斯坦和荷兰在纽约联合主办的联合国水事会议。

各方欢迎关于在阿什哈巴德建立由联合国主导的中亚气候技术地区中心并将其作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影响技术转让平台的倡议。

各方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倡议的关于宣布咸海地区为生态创新和科技区联大特别决议的重要性。

各方注意到关于在阿拉木图建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亚及阿富汗地区中心的倡议。

十二、各方认为,一个稳定、发展和繁荣的中亚符合六国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

各方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愿合力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活动,加强重点项目、大型活动安保经验交流,保障战略性合作项目安全稳定运营,共同应对安全威胁。

各方注意到2022年10月18日至19日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别举行了“打击恐怖主义和防止恐怖分子流窜的国际和地区安全与边境管控合作”高级别会议。

各方重申包容性对话对发展国家关系的重要作用,指出土方提出的将2023年定为“国际对话保障和平年”的倡议是推进国际社会维护和平、增进互信的重要手段。

各方欢迎“撒马尔罕团结倡议——为了共同安全与繁荣”,该倡议旨在维护和平与稳定、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各方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帮助阿富汗人民维护和平稳定、重建社会基础设施、融入地区和世界经济体系。

各方强调推动阿富汗建立各民族和政党广泛参与的包容性政府的重要性。

各方注意到关于在联合国支持下建立国际谈判小组的倡议。

各方支持把阿富汗建成一个和平、稳定、繁荣,免受恐怖主义、战争和毒品威胁的国家。

各方指出应合力打击毒品走私,研究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参与下制定联合禁毒行动计划的可能性。

十三、各方认为,安全和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中亚国家高度评价并愿积极践行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认为上述倡议对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各方支持在《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框架内构建和平、开放、安全、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共同落实好《“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共同推进在联合国主导下谈判制定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全面国际公约,合力应对全球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和挑战。

十五、各方将坚定维护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关键作用,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反对将人权等问题政治化。

各方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强调各国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容损害。各方坚定捍卫多边主义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各方愿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多边机制内的对话与合作,就地区和国际热点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协调立场。

各方肯定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出该机构成员国有权充分参与该机构所有决策程序,支持该机构《规约》规定的主权平等进程,支持中亚国家加入该机构相关地区小组。

各方对中方高水平举办中国-中亚峰会表示感谢。

各方商定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将于2025年由哈萨克斯坦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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