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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个人:各单位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党组织负责人,从事纪检、组织、宣传、 统战、工会、共青团等专职人员,以及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等。

3年内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类型的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持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理论功底扎实。坚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水平高。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思政工作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水平,政策把握到位,实践能力强。近三年在省级报刊或相关刊物上发表思政工作相关专业论文、稿件。

3.创新精神突出。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不断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工作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基础夯实。紧密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梳理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经验,相关经验和做法在有关会议、刊物上推广、报道、刊发。

4.工作能力较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富有成效的调研活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密切联系师生,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及时有效地化解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本人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表彰。

三、评选程序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摸底调查,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法进行,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学校党委根据摸底自评情况,结合工作实绩,将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星期五)10:00前,将《推荐审批表》(附件2)及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业绩突出,字数 2500 字左右,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纸质版各一份报至党委组织宣传部。《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含 word 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申报推荐。

人:王云龙     联系电话:8286

电子邮箱:wangyl@mdit.edu.cn

 

 

附件:1.先进事迹材料格式

2.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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