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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及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新转入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掌握新进教职工、新生中的党员情况,认真审核党员档案材料,并认真填写《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附件1)。在党员档案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调查核实,根据情况到党员发展和审批单位实地调查或函询、和当事人谈话,在此基础上综合研判,对党员身份作出是否认定和接收的决议。

二、认真做好新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经审核党员材料,确认为党员身份的,予以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新转入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向党委工作部提交《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省外转入的还需提交《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党委工作部根据《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对于没有审核结果的新转入党员,不予办理相关转接手续。新转入学生党员要在9月底完成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转入教职工党员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加强对新转入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新转入党员档案管理,新转入教职工党员,如为正式党员,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将党员档案归入其人事档案;如为预备党员,党员档案暂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保管,待转正后归入其人事档案。新转入学生党员档案由所属党支部妥善保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将新转入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确保新转入党员都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和监督,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做好新转入党员的谈心谈话工作,为每个新转入预备党员指派1-2名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及时了解他们入校后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根据考察情况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附件:1.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联系人:张亚平  联系电话:8251



                       党委工作部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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