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主页| 融合服务门户| 图书馆| 校长、书...| |
培训计划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各级党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班次及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且未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

1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且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的教职工和学生

16发展对象培训班: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语言文化传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及行政教辅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且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的教职工和学生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选拔工作,严把“入口关”,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提出要求。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情况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

预备党员培训班

40期预备党员培训班: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自接收为预备党员以来,未参加预备党员培训或已参加培训但未结业的教职工和学生。

41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语言文化传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及行政教辅单位自接收为预备党员以来,未参加预备党员培训或已参加培训但未结业的教职工和学生。

培训内容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党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二十大精神,加深其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以及党员义务和权利等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短期集中培训,进一步强化党的理论知识教育,引导发展对象了解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提升党性觉悟和政治素养,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预备党员培训班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预备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提高预备党员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

三、培训方式和结业标准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结业考试等方式,由各二级党校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时间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24学时,自学不少于16学时。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

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理论考试等方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由学校党校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三)预备党员培训班

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理论考试等方式,由学校党校制定教学计划,统一安排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各级培训班学员需严格遵守党校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迟到、早退、请假累加超过2次的学员或无故缺勤1次的学员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百字心得的学员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考试作弊或替考的学员不予结业,同时取消其参加学校各级党校培训资格。结业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予以结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工参训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全力配合,二级党校负责人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各项安排部署,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人员的审核把关,督促参训学员遵守培训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4月14日前将相关附件发送至dwzzxcb@mdit.edu.cn。

各单位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提前向学校党校报备。学校党校要随机抽查二级党校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联系人:柴林  8251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样表

       2.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样表

       3.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样表

 4.XX学院X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模板)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331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2022年秋季学期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