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督察工作的要求

学院:

学风是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的综合体现,优良学风是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校学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就进一步开展学风督察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学风督察站

(一)督察时间

上课日早上8:20-8:40。

(二)督察地点

长安校区:培德楼(一号教学楼)东、西两侧督察点,七号教学楼东、西两侧督察点。

莲湖校区:汉源楼门口督察点。

(三)督察人员

当日学生工作值班人员。

(四)督察内容

1.督促学生快速进入教室,学生应当遵守作息时间,上课不迟到。

2.对有抽烟行为的学生,立即制止劝导。

3.提醒进入教学区的学生,衣着得体,行为规范,不在路上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4.提醒学生及时吃完早饭,不携带食物饮料等进入教室。

(五)督察通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会每日汇总当日迟到以及其他问题名单,并汇总具体人数在每月学风督察进行通报。

二、集中查课

(一)督察时间

不定期开展。

(二)督察地点

长安校区、莲湖校区所有教学楼。

(三)督察人员

全体学生工作干部。

(四)督察内容

1.集中查课老师按照通知时间、地点进行扫码签到。

2.各学院按教学楼查课,具体查课分布情况如下:

学院

负责人

集中查课教学楼

信息与工程学院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培德楼(1号教学楼)

建德楼(6号教学楼)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立德楼(4号教学楼)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树德楼(3号教学楼)

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7号教学楼

艺术与设计学院(长安校区)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育德楼(2号教学楼)

艺术与设计学院(莲湖校区)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汉源楼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8号教学楼

3.查课老师要对所有教室的上课情况进行巡查,了解老师授课情况并详细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对不良的课堂行为进行现场教育、整改。

4.各学院严格真实记录查课情况,通过“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学风督察记录单”填写登记。

(五)督察通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以月为单位,汇总集中查课具体情况在每月学风督察进行通报。

三、早读、晚自习督察

(一)督察类型

1.值班老师值班当日检查。

2.大一大二辅导员老师日常跟班检查。

(二)督察时间

1.早读:早上7:40-8:20。

2.晚自习:晚上19:20-21:00。

(三)督察地点

长安校区、莲湖校区所有教学楼。

(四)督察内容

1.值班老师督察内容:

1)早读检查,值班老师早上7:40在培德楼(1号教学楼)下集合后,进行早读检查。

2)晚自习检查,值班老师晚上根据带班老师通知时间和地点集合后,进行晚自习检查。

3)督促早读、晚自习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

4)值班老师真实记录早读、晚自习情况,通过“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学风察查记录单”填写登记。

2.大一大二辅导员老师跟班督察内容:

1)大一大二辅导员老师,要随时对自己所负责班级进行课堂抽查。

2)与自己所负责的班级上课教师及时沟通,对上课情况进行了解,不良的课堂行为进行现场教育、整改。

3)课堂情况通过“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学风督查记录单”填写登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该院学风督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本院的学风督察工作。

2.严格落实各类学风督察时间、地点,在正确的地点准时集合签到。

3.学风督察站必须保证每个督察点有老师值守,并严格落实督查内容,迟到学生扫码登记。

4.集中查课的老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签到,须事先向学院党委副书记说明情况,学院自行协调好查课人员,并报备党委学生工作部。

5.早读、晚自习督察老师,认真履行督察内容,仔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

6.各学院认真做好学风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同时,要根据发展需要和学生特点的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督察内容和方式,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提高督察工作的水平,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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