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我院创新创业学院结合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省级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等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省级立项要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推荐要求
今年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大创项目面向全院本科学生申报,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参与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的项目均可同时参与本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
(二)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 2 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四)项目组成员要如实记录研究过程和原始数据、数据处理及分析结果,以备检查。
(五)指导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负责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研究。
(六)学院将对省级及以上大创立项的项目进行经费扶持,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
(七)往年立项或申请延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当年新项目申报和担任其它新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职。
(八)原则上立项项目因成果产出周期较长、研究内容发生重大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期结题的,可向创新创业学院申请延期,延期周期为一年,且每个项目最多只可延期一次。项目开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成员配合、资源分配、进度控制等因素不能按期结题的,原则上不予延期。
(九)原则上延期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参与当年新申报项目的指导。
(十)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结题影响正常毕业的,后果自负。
三、结题验收要求
(一)结题范围
往年立项或延期的已到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结题要求
项目组填写附件5《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及纸质版),准备结题答辩PPT(5分钟),PPT重点介绍项目研究内容、经费支出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中涉及论文、专利、获奖、研究报告、软件或设备、实物等相关成果的做好梳理总结,答辩时提交答辩评审组。
四、申报立项及提交材料
(一)项目组填写附件1—3《202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一式一份(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4《202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一式一份(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二)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答辩,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已有的基础条件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意见。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一)各二级学院应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明心楼(实践2号大楼)北509办公室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创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张科元 电话:17316623318)
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3.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4.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5.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
九州手机版app,九州(中国)
2022年4月12日